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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关于淳化县贯彻落实《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14点击率:582

  淳化县关于淳化县贯彻落实《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3月1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定不移打好蓝天保卫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推动淳化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管控措施,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治理任务。到2020年底,确保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80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等考核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1.切实履行政府及部门监管职责。县政府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改、工信、市管等部门对能源消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工信、园区等部门对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住建、城管、自然资源、交通、公安、水利等部门对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安、交通、住建、农业农村、市管等部门对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城管部门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完善大气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在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镇办(中心)和相关部门要迅速响应,落实刚性应急措施,确保应急状况下工业企业限停产、机动车管控、各类工地分级停工等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3.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县治霾办负责每月通报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各镇办(中心)排名情况,每季度通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镇办(中心)、部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镇办(中心)和部门,公开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重大环境问题的由县纪委监委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源头防治,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总量

  ????1.加强能源消耗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发改部门牵头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削减燃煤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优化能源结构,工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替代。二是严格燃煤建设项目管理。发改部门禁止审批全县范围内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设施项目,市场监管部门对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不予注册登记。三是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市管部门加强对销售、流通环节煤炭质量监管,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散煤和劣质煤,各镇办(中心)负责开展本辖区劣质煤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禁燃区内禁止使用煤炭以及煤炭制品。

  2.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改部门要

  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新建、扩建列入名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二是强化工业废气治理。生态环境、工信、工业园区等部门对排放恶臭污染物、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等的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一是公安部门加强黄标车限行管理,加大闯限行区查处力度,持续巩固老旧车淘汰工作成效,加大路面缉查力度,按期完成市上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持续实施柴油货车限绕行措施。二是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市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督查检查。三是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维修保养后的机动车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推进综合治理,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1.加强扬尘大气污染防治。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矿山开采扬尘污染防治,监督采矿权人边开采、边治理,及时修复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城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清洗、洒水、喷雾等,根据季节及气温等道路扬尘控制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作业周期和频次,有效防治道路扬尘污染;会同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单位及车辆的监管;会同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尽快规划、建设专用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

  2.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一是严格饮食服务项目准入。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审批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或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二是加强露天烧烤监管。城管部门加强对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行为的监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三是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城管部门负责督促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洗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强化农村地区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计划和措施,指导农业生产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4.城管部门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的监管。

  5.公安部门负责对全县划定的禁燃禁放区域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文明低碳方式举办婚庆、庆典等活动,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网格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重点加强油烟扰民、扬尘污染、垃圾焚烧、秸秆焚烧、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日常巡查,积极调处环境污染扰民纠纷。

  ????2.加强大气环境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开展大气环境执法大检查,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超产能生产、无证排污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采取按日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开环境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况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强化信息公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社会监督

  ????1.落实重点单位排污信息公开制度。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总量、排放浓度、超标排放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法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入开展学习和宣传贯彻。将《条例》作为全县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年4月16日??

来源:淳化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