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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导全县人民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4点击率:407

  关于倡导全县人民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县已于12月28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8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目前全县处于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做好防护,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室外作业人员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积极乘坐公交车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私家车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本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非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阳谷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3年1月13日0时至2月22日24时全时段主城区及各乡镇驻地禁燃禁放。日常生活中不露天焚烧树叶、垃圾、固体下脚料、生物质、祭祀用品,居民取暖不燃烧散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不使用土地暖。

  阳谷是我家,守护靠大家,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我们共同的向往,让我们一起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规定, 为建设美丽阳谷贡献自己的力量。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

  2023年1月1日

来源:阳谷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