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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08点击率:569

  对钢铁行业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皖北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 吨/月·平方公里,场内作业车辆超标排放突出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日前,安徽省大气办印发《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称《方案》),为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我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秸秆禁烧、扬尘等管控,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各市及时发布预警,组织应急联动。

  不得审批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近年来,我省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成果还不稳固,为进一步减少重污染天气,2021-2022年秋冬季我省继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我省将以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建材、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

  根据相关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江钢铁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2022年及时开展评估监测。

  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我省要求尽快完成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12月底前确保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炉膛直径3 米及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和燃煤热风炉全部淘汰完毕。

  我省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登记,2022年3月底前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将超标排放突出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减少降尘给出量化标准

  秋收季,我省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强调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扣减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得分。

  减少降尘,是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降尘可以产生更小的颗粒物,成为空气中各类二次反应的载体。这个秋冬季我省将继续强化扬尘管控,《方案》要求,皖北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 吨/月·平方公里,其他城市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据了解,我省降尘监测范围为16个市141个点,每月监测一次,采取双缸平行采样,为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质的量。

  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我省16市的降尘量最高为阜阳市的5.8吨/月·平方公里,最低为黄山市的1.6吨/月·平方公里。

  《方案》要求,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力争2022年3月底前,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环境监督执法以PM10为重点

  根据《方案》,各地需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不得以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等难以核查的方式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我省将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各地应持续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确性,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减排措施落地有效。

  《方案》要求,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各市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据了解,我省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将涉VOCs 和氮氧化物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完成重点污染源大气主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交通空气质量和流量监测,完成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并将以PM10为重点,精准有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汪漪 张燕梅)

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