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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联合防治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20-07-15点击率:759

  重庆日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陈维灯) 自4月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签订《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等有关协议以来,两省市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环境联合执法等方面建立机制、协同合作、资源共享,不断推动川渝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落地见效。这也是中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决策以来,川渝两地第一个省市部门协议。

  5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在重庆永川联合召开2020年川渝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联动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通讯联络、联席会议,空气质量会商、信息通报共享、预警应急联动、交叉检查执法等工作,健全联合防治机制。四川省内江市、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与重庆市永川区、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在会上签订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协议》。

  6月22日至6月30日,重庆渝北、永川、合川、荣昌四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四川内江、泸州、广安、达州四市生态环境局,组成四个联动帮扶组,对重庆渝北、永川、合川、双桥经开区及四川内江5个区域开展了今年第一轮次联动帮扶,突出VOCs检查重点行业10个、企业30余家,发现并移交涉大气环境问题线索23条。

  接下来,两地将继续深化落实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工作要求,突出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协同防控夏秋季臭氧、冬春季PM2.5污染,进一步抓好联防联控联治联动,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此外,川渝两地针对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3类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互补性强、跨省市转移量大、日常来往函件多周期长等现状,首批将15家企业纳入“白名单”,畅通两地跨省转移通道,发挥优势共享两地利用处置资源。下一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还将结合3类危废“白名单”执行情况,进一步扩展跨省市转移类别,并延伸到周边省份,积极服务企业发展。

  目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已牵头会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起草2020年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将以水、气为重点,聚焦川渝两地出入境河流超标断面和秋冬季区域性大气污染开展联合执法。

来源:《重庆日报》7月14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