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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
发布日期:2020-05-27点击率:766

  东北网5月27日讯(记者刘嘉)2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黑龙江省于5月20日到10月15日以哈大绥区域为主战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行动,超前治理冬季易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据了解,“冬病夏治”期间(2020年5月20日至10月15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应控制在14微克/立方米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8.0%,避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哈大绥区域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1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2%;哈尔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1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

  开展散煤治理攻坚行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攻坚行动等行动,加强燃煤污染治理。加大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力度,力争三年完成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存量棚户区改造。统筹做好清洁取暖与散煤治理工作,继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力争10月15日前完成805台。

  推进354家“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9月底前基本完成。要通过打好机动车环保排放监管战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战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战役,促进柴油货车达标排放。通过推进餐饮油烟综合治理,施工扬尘综合治理,道路和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要对标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充分利用非采暖期的有利条件,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最大限度减轻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最大幅度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提升优良天数比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基础。要对任务推动严重滞后、大气污染问题多发频发、空气质量持续不降反升的市(地),组织开展约谈或专项督察、挂牌督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监管不履职、查处不及时、推诿不作为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来源:东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