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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可持续行动计划 实施“十二大工程”防治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19-12-09点击率:721

  【桂林晚报讯】(记者邱浩)2020年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收官之年。为持续提升大气质量,我市近期出台《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两年可持续行动计划(2019—2020年)》,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不含临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88.5%及以上。

  近年来,我市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整体稳定并逐步向好。2018年桂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4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率89%;全市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在全国地表水考核中排名14。

  按照行动计划,我市综合实施PM2.5浓度目标控制、城区物流电动化、柴油车综合改造治理、机动车综合提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推进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绿色施工、绿色生活、绿色交通、绿色旅游、绿色航道、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十二大工程”,到2020年,桂林市城市建成区(不含临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88.5%及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即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及以下)。

  在实施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项目建设中明确,2020年1月1日起,禁止在低排区内使用国Ⅰ及以下标准燃油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打桩机等工程机械;2020年10月1日起,禁止在低排区内使用国Ⅱ及以下标准燃油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打桩机等工程机械。

  在工业堆场扬尘控制方面,将对工业企业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密闭,不能密闭的则设置高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2020年12月31日,全市工业企业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

  露天焚烧可直接导致大气污染。对此,我市将实施露天焚烧清零项目,建立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划片包段、网格化管理,制定巡查计划,成立巡查检查队伍,对露天焚烧废弃物行为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监控检查,发现上述行为要第一时间责令立即停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坚决杜绝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同时,整治露天烧烤摊点,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露天烧烤。

  推行绿色旅游。2020年1月1日起,主要景点内接驳车、旅游大巴和机场专线等新增或更新车辆时,在同等条件下,鼓励购买本地生产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分阶段实施禁限行政策,最终全面禁止传统燃油大巴进入国控点3公里内区域。

  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污染天气过程期间,重点查处露天焚烧废弃物、露天烧烤、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随意“炼山”等违法行为。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细化应急减排措施,依法依规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依法依规采取差异化或错峰生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做好气象预测,在可进行人工增雨条件下立即开展人影作业。来源:桂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