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9月至10月 云南主要城市空气均为零污染
发布日期:2019-11-27点击率:828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9月至10月,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空气均为零污染。

  在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中,云南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工作,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全省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今年9月至10月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空气均为优良,没有出现轻度污染及轻度以上污染。以10月为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分别对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开展监测及评价。

  经监测,16个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14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分别较上月下降6.9%、5.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与上月持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6.7%和10%,二氧化硫和细颗粒物与上年同期持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0.8毫克/立方米,较上月和上年同期下降11.1%;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86微克/立方米,较上月下降18.9%,较上年同期上升7.5%。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