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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陕西一些地方存在“假整改”问题
发布日期:2019-05-14点击率:873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13日在西安召开。督察组指出,陕西省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整改态度不坚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在一些领域还比较突出。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督察。督查组反馈指出,陕西省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工作。陕西大力协调推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设置环境违法追责指标,不断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督察发现,陕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整改态度不坚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在一些领域还比较突出。

  督察组指出,2017年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放松要求,在适度开发区开发建设活动管理方面,以负面清单方式代替“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并删除“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条款,致使与秦岭同为我国中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无据可依。

  此前发现的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污染、延长石油兴化化工公司偷排废气、金堆城钼业公司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整改。此次“回头看”还发现的韩城龙门煤化工公司等4家类似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同时,在“散乱污”企业治理中,部分地区存在应付监督检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多个城市“散乱污”治理工作标准不一,随意性大。

  督察组发现,陕西减煤工作不实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陕西省发改委减煤工作主要靠汇总数据,尤其是对电力企业减煤要求宽松软。西安市、西咸新区等地,存在或上报削减散煤数据失真、或虚报、谎报“煤改电、煤改气”完成任务等问题。

  部分行业污染严重,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韩城市对焦化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不到位,企业环境违法严重。关中地区现有陶瓷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无组织排放严重。泾阳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并管工程实施滞后;安康市对城区江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推进不力。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陕西省委、省政府处理。陕西省有关负责人在反馈会上表示,陕西省对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接受,全面整改,将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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