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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隆丰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被环保局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18-08-20点击率:999

  公告显示,2018年8月7日,东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公司主要从事印刷品印刷。公司安装了复合光催化废气处理设施,现场废气处理设施控制柜开启,排风管道上安装的引风机正在运行。设施终端的引风机未运转,重启电源开关后,引风机中排出大量积水,引风机启动运转。

  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环保局决定对宝隆丰处以罚款15万元。

  宝隆丰表示,公司将加强环保设施责任制,每天巡视检查6次,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再增加巡视检查次数。争取今后不再发生此类情况。来源:新三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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