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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防治扬尘不力 受到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17-12-07点击率:1615

  工地未及时洒水、裸土和建筑材料未全部覆盖、道路未进行硬化……11月9日,市住建委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颍泉区的阜阳市临商滨水城项目检查时,发现该工地防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其整改,并于11月14日将相关卷宗移交市城管执法局。11月15日,市城管执法局对该案予以立案,并到现场进行勘察。

  12月1日,阜阳市临商滨水城项目施工单位中铁中基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便收到了一份来自市城管执法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过勘察,我们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根据《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拟对其作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办相关负责人漆亮告诉记者。

  在大气污染防治冬季决战专项行动中,被处罚的中铁中基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并非个案。记者了解到,自11月14日以来,市住建委先后向市城管执法局移送17件卷宗,涉及45宗建筑施工违法案件,其中涉及扬尘污染的有43宗。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已对1宗未批先建的涉事单位及个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执行行政处罚数额约78.8万元;对5宗扬尘污染案件中的涉事单位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拟执行行政处罚数额约14万元。其余案件也正在处理中。

  “建筑施工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当然,罚款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希望施工单位能以此为警醒,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办主任翟云峰表示,作为负责实施建筑扬尘污染处罚的行政执法部门,他们也将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坚决遏制不严格落实建筑扬尘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来源:中安在线-阜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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