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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查快办 大英一养殖企业因大气污染停产清圈
发布日期:2017-08-30点击率:978

  8月26日,大英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一件信访举报件,反映“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窑垭村4组猪场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臭气熏天”。群众的呼声就是行动的指令,在接到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后,县委副书记、县长胡铭超立即批示,由副县长杜锐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迅速办理,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

  至8月29日,该猪场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

  快查快核 部门联动共同治理

  26日0:42接到群众的投诉后,3:40,县畜牧、环保、回马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就到达现场开展调查核实。8:30,县政府组织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督查室、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研究案件办理工作,决定成立由县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和回马镇政府共同参与的案件调查办理组,并立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全面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9:30,县案件办理组、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信访局、县工商质监局、回马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相继赶赴现场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窑垭村4组养殖场属于自养场。面积约1200平方米,最大养殖规模为500头。至处理前,该猪场存栏生猪240头,建有沼气70立方米、化粪池350立方米、生物发酵床100平方米,租赁消纳土地47亩。经现场核查,该场排污沟与化粪池均实施遮盖处理,未发现有养殖废弃物直排行为,但有臭味溢出。

  14:00,县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该养殖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业主“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大英县云琼家庭农场的生产和使用”。

  当天,县畜牧局根据现场取证、调查询问,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清圈停产 村民认可整治成效

  县畜牧局、回马镇人民政府及窑垭村村委根据县环保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协助业主清圈,于8月26日23时前将生猪全部转运完毕。8月27日8:00开始清运场内粪污。9:00,县信访局与回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走访周边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目前,该养殖场已经回填了陈旧性储液池,全面将场内栏舍、沟渠、化粪池、沼液晾晒池等粪污用于47亩林地浇灌;沼汽池按专业技术流程处置,并设立危险标识牌。做好养殖场清洁卫生,并进行全面消毒。

  8月28日上午9:00,回马镇人民政府对该场附近4组在家村民24人进行了座谈回访,均对整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来源:遂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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