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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现场
原标题:济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举报者可获现金奖励
济宁齐鲁网5月11日讯(记者 李蕾)5月11日上午,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在济宁市运河宾馆举行。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出席。
济宁齐鲁网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济宁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监督。符合条件的举报大气污染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可获现金奖励。
根据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和济宁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济宁市关于有奖举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济宁齐鲁网记者看到,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办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利。
该《办法》还对具体的行为进行细化。有下列情况的,承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举报人较高奖励。
(一)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质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多次调查却未能查明排污者,举报人能提供准确排污情况及相应证据的,没起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奖励。
(二)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线索,有效避免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每起给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三)被举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并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每起给予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此外,其他举报行为,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取证核实,举报属实并作出了行政处罚,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的,由承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情节及调查处理结果酌情给与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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